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奥男 长沙报道
最近永州市的一位网友遇上一件烦心事,之前给女友开通了亲情付,前前后后消费了几万块钱。
“当时也没写什么合同,也没有聊天记录,就是她口头提了一下,我就开通了亲情付。”
现在两个人分手了,他想要回这笔钱。于是他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发帖咨询律师,像这种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分手后该如何追回。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晏月清认为,分手后能否要回通过亲情付、亲密付等方式支付的款项,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借贷合意,即借贷双方在借贷行为中是否达成了一致意愿。在没有借贷合意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要回款项,会被视为赠与行为。
晏律师举了一个例子,例如,A为B开通亲情卡并表示“随便刷”,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因此分手后A无法要求B归还这些款项。但是当双方存在有明确的返还约定时,可以要求返还。例如该网友如果在跟女友开通亲情付之前就明确约定了消费的返还条件或情形,例如在分手后消费需返还等。那么在符合约定条件时,就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相应款项。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消费金额较大,且对方的消费行为明显违背了常理或双方的共同意愿,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需要当事人收集多方证据如聊天记录、消费明细、录音、图片等以便支持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