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不拘泥于墓碑。
近年来,花坛葬、树葬等生态葬法的公众接受度越来越高,广州生态安葬率已达90%。近日,广州举办多场生态安葬集中祭扫活动,缅怀逝者。

4月13日,广州市银河革命公墓在生态葬区举办花坛葬安放暨集中祭扫仪式。23位逝者的骨灰在亲属的见证下,通过环保可降解骨灰盅安放于花坛葬区,与鲜花、泥土融为一体,实现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回归。
仪式中,亲属书写爱心寄语、系纪念丝带后,将骨灰盅轻轻放入穴位,覆上泥土,献上鲜花。活动当天还举行了生态葬区集中祭扫仪式,通过宣读祭文、集体鞠躬、敬献鲜花等环节,传递对逝者的追思。家属欧女士表示:“集体仪式比个人祭扫更显温暖,符合父亲的遗愿,也让我们感到慰藉。”
此前,今年4月11日,广州市民政局在白云山思园树葬区举办“生命之树常绿·思念之情永续”生态安葬集中祭扫活动。市民政局、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工作人员40余人,与逝者家属一起以鲜花、音乐和祈福仪式慎终追远,缅怀先人。
记者了解到,清明节前后,广州市新塘(中华)公墓、铭恩园,番禺区殡仪馆、从化区殡仪馆等单位都先后组织了生态安葬集中祭扫活动。

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大力推广骨灰撒海、骨灰还林类(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近年来群众接受程度有明显增长。目前,全市已撒海、还林骨灰约7万具。截至2024年底,骨灰格位寄存、骨灰撒海、骨灰还林类的生态安葬率已达90%。未来,市民政部门将持续推广节地生态葬式,深化移风易俗,助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广州市生态安葬补贴政策
一、骨灰撒海
逝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免收其骨灰撒海服务费用(含2名亲属参加出海活动的费用):
(1)生前为广州市户籍居民;
(2)在本市死亡并火化的非户籍人员;
(3)生前迁往港、澳、台及海外的原广州市户籍人员。
2013年1月1日后死亡的广州市户籍人员,其骨灰撒海的(广州市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撒海活动),申请人可以申领2000元骨灰撒海补贴。申请人为逝者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的受托人、逝者生前的法定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不含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骨灰还林类
逝者或申请人为广州市户籍的,在广州市辖区内经营性公墓进行骨灰还林(含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安葬,使用可降解容器包装后或者直接埋入土中,不立碑、不设硬化墓穴的,可以申请减免800元骨灰还林(含服务、材料管理维护等)费用。
目前,广州市多家墓园部分葬式减免后实现“零收费”。其中,福山公墓花坛葬为免费项目(无需申请减免);新塘公墓草坪葬对家属实行二次减免,申请减免后不用支付费用;花都祥安墓园的花坛葬、撒葬,南沙玉德堂陵园的草坪葬、花坛葬,从化华夏陵园的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申请减免后均无需支付费用。
三、骨灰寄存费用减免
广州市积极推广少占地的骨灰寄存方式,逝者为广州市户籍的,在市内殡葬服务机构安放骨灰,家属(委办人)可申请寄存(安放)费用减免,标准为:从火化之日起不超过5年,按70元/具/每年减免,每具寄存总费用减免不超过350元。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可申请减免10年,每具寄存总费用减免不超过700元。
全市经营性公墓名录及节地生态葬式

以上收费为申请减免前的价格,葬式及收费以市民政局最新公示为准,符合条件的,委办人可直接向墓园申请800元费用减免。福山公墓花坛葬项目已免除服务费用,不用再次申请减免;新塘公墓对家属实行二次减免,申请减免后不用支付费用。生态安葬服务一般不设名额限制,可随时报名,倡导市民群众支持选择生态葬式。
文 | 记者 高焓
通讯员 张显忠 杨贺春 张萌
图 |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