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有专治癌症的特效产品
高价购入却使用无效
维权不成反遭拉黑
……
此时才惊觉竟是骗局一场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售卖“治癌产品”骗取他人钱财的刑事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刚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案 情 简 介
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刘某刚在没有任何医药学背景及医疗从业经验的情况下,为骗取癌症病患及其家属钱财,以自购或自制的元气五宝、钙离子粉末、植物抑菌液、草本植物清痘精华液等冒充“治癌产品”,并对外声称自己是“神医”,吃其产品可以治好各种癌症。
为促使“治癌产品”大卖,刘某刚利用癌症病患及家属求医心切的心理,以杨某等癌症病患为托,谎称杨某等人服药后全部痊愈,采取熟人介绍的方式,取得其他癌症病患及其家属的信任,累计从被害人江某等9人处骗得70余万元。

“治癌产品”售出以后,刘某刚有时会通过微信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售后答疑,同时要求患者不去医院就医,致使一些身患重病的病患及家属陷入错误认识,延误病情治疗。
在猛然意识到被骗且被对方删除微信好友以后,部分病患及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刘某刚被抓获到案。


现场搜查的“治癌”原液及相关产品
法 院 审 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刚无医药学背景、非医药学专业且从事的工作亦与医药学无关,却向癌症病患出售所谓能够治愈癌症的产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且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根据刘某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刘某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 官 提 醒
承办法官:陈志胜
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利用重大疾病患者求生意志实施犯罪,不仅侵害财产权益,更践踏生命尊严。
身处信息爆炸的当下,一些病急乱投医的人往往容易被各种虚构、夸大功效且夺人眼球的医药广告蒙蔽,甚至轻信“神医”“神药”传闻。但医学是严谨的科学,殊不知“神医”也许不会医,“神药”也许不是药,其背后可能是犯罪分子为您精心编织的骗局。
面对重大疾病,患者及家属都应当保持良好心态,及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不可轻信非专业人员的治疗建议,避免陷入“人财两失”的困境。
来源:岳麓区人民法院